English

患糖尿病的妇女不宜怀孕

1999-11-16 来源:光明日报 刘国信 我有话说

据国内外医学研究发现,患有糖尿病的育龄妇女如果带病受孕,或者妊娠合并糖尿病,不仅会严重影响孕妇的身心健康,而且还能造成胎儿畸形、智力低下,对优生优育极为不利。因此,专家们建议患有糖尿病的女性以避孕节育为好。

糖尿病是一种慢性内分泌代谢性疾病,由于患者体内糖代谢异常,怀孕后胎儿长时间受高血糖影响,容易造成胎儿发育庞大(一般体重可达4000克以上)。这种巨型胎儿分娩时会引起难产,导致新生儿窒息和产伤;同时,糖尿病孕妇从妊娠七周开始,由于母体高血糖和酮症酸中毒,还会继发胎儿胰腺B细胞亢进,引起胎儿的高胰岛素血症,致使胎儿发生早期脏器畸形,殃及胎儿各系统的发育。

此外,糖尿病孕妇也易发生糖尿病性肾病、视网膜炎、酮症酸中毒、高血压、先兆子痫和肾盂肾炎等并发症,严重威胁母婴的生命。因此专家们认为,糖尿病女性患者只有在做好糖尿病控制后方可尝试怀孕,否则应坚持长期避孕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